儒家+辩证法+系统论+平衡学:是杂拌还是整合?
易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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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看到,在我的体系中包括这样一些不同层次的几种思想要素: “平衡论”、“系统论”、“矛盾论”、“两种基本关系的划分”以及“四德”等等。过去,前面三者自成体系,互不关联,后面二者没有形成体系。现在,它们经过“整合”后形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我的人生哲学体系的全部内容。
那么,它们是怎么整合在一起的呢?
我的基本思路是这样的:
一、以“平衡论”和“系统的两种基本关系的划分”将“系统论”与“矛盾论”有机结合起来;
二、用“平衡论”来解释人的目标,并为价值理论提供哲学依据;
三、用“平衡论”为道德的必然性(所谓“价值真理”)提供哲学依据;
四、从“平衡论”、“系统论”、“矛盾论”、“人与人,人与社会两种基本关系”入手来建立道德规范体系并得出四德的基本道德规范。在确立四德的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儒家的思想并把儒家的基本道德“仁、义”变成我的体系的一部分。(儒家是从人与人的关系来建立道德规范的)
沿着以上途径,我就将这些要素整合在伦理价值新体系中了。
读者也许会问,我是怎样用“平衡论”和“系统两种基本关系的划分”将“系统论”与“矛盾论”有机结合起来的?对这一点,我们还可以谈得更详细一点。
当今哲学界存在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虽然系统论与辩证法联系密切,但哲学家们在谈到辩证法时极少提到系统论;而在系统论的有关著作中也很难看到对立统一规律的提法。尽管一些哲学教科书宣称:系统论作为一门现代科学和现代思维方法与辩证法的基本原则是一致的,但是从目前的局面看,二者之间还存在一道鸿沟。
如何在这道鸿沟上架起一座桥梁?我认为,“平衡论”就是连接二者的桥梁。它既可以从“系统论”的角度来分析“系统必须具备哪些要素以及系统对要素的质与量的规定性”,又可以从“矛盾论”的角度对这些要素之间、要素与系统之间的“矛盾关系”进行评价,所以,这一概念能很好的将这两大思想结合起来。
同时,“平衡论”既可以作为描述事物“现在状态”的基本尺度,又可以对事物的“目标状态”进行描述。而“相对静止”、“量变阶段”以及“中庸”、“平均”等等这些概念等都不能全面反映事物作为系统的和对立统一的两种基本性状。因此,我们将“平衡论”纳入了新的体系,用它来将系统论与矛盾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且对事物的目标进行描述。
当然,将系统论与辩证法二者结合起来并不难,也的确有人在做,比如现在有的人讲的“系统辩证法”。然而,要真正将二者在哲学领域中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不是容易的事,我恰恰迈出了这一步。我将“系统划分为两种基本关系的思想”与“平衡论”的思想引入了哲学领域,这样,就完成了二者在哲学中的有机结合,并且将二者的思想整合到一个体系中。在这一新的体系中,系统论与辩证法、儒家与平衡论的基本思想都有机地结合在一个体系中,共同开创了人生哲学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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